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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网友咨询:


  小区电梯出现故障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吗?


  律师解答:


  可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律师补充: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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