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在离婚期间一方死亡,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平均分配,分割后属于死者的部分才作为遗产。
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此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而非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因其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仍可能参与部分财产分配,但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
二、离婚期间死亡其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处理
离婚期间一方死亡,债务处理需区分情况。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为死亡一方个人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如遗产被继承人分割,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分担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偿还的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总之,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按相应规则处理。
三、离婚期间一方死亡债务是否共同承担
离婚期间一方死亡,债务是否共同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在离婚期间一方死亡,生存一方仍需对共同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若债务是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那么应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生存一方无义务承担。当一方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
离婚期间一方死亡,财产分配需分以下步骤进行: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夫妻共有一套价值 200 万的房产,那么先分出 100 万归在世配偶,剩下 100 万作为死者遗产。
确定遗产继承方式:
有遗嘱的情况:若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财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的财产。
没有遗嘱的情况: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在世配偶仍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需注意,若离婚判决已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此时一方死亡,另一方无继承权,死亡一方财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由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