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果车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日常通勤、接送子女等,无论借款是以一方名义还是双方名义,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借款买车,或者一方借款买车后另一方知晓且未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若车辆仅为一方使用,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一方为了工作需要单独借款购买车辆,且该工作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同时另一方对借款毫不知情,那么这笔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独自承担 。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车辆的归属。若一方愿意要车并承担剩余债务,双方达成一致后,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比如,双方约定车辆归一方所有,获得车辆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车辆价值一半的补偿款,并承担后续剩余借款 。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考虑车辆的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例如,车辆一直由一方使用且更便于其工作生活,同时该方经济条件也允许承担剩余债务,法院可能会将车辆判给这一方;若车辆为夫妻共同使用,法院可能会通过评估车辆价值,判决一方获得车辆,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
共同债务的偿还: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购车借款,双方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不过,夫妻之间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效力,一方偿还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
个人债务的偿还:若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就由借款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与另一方无关。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借款购买车辆用于个人娱乐,离婚时这笔债务就由借款方自行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