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界定
重婚:已登记结婚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需举证结婚证、同居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第三方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区别于偶尔出轨,需证明同居时长 3 个月以上,如共同居住的物业缴费记录、亲密照片视频)。
财产损失后果
财产分割:作为 “严重过错”,法院可判决过错方少分 30%-50% 的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不分核心资产(如房产、股权)。例如,某案例中男方因重婚,法院判决其仅分得 20% 的夫妻共同财产;
双重赔偿:无过错方可同时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如因调查重婚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通常 5000 元至 5 万元,情节严重可达 10 万元以上)。
行为界定
财产损失后果
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比例通常 20%-40%,若暴力导致无过错方伤残,少分比例可升至 50% 以上;
赔偿叠加:物质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康复费等实际支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暴力频次、后果判定(如长期家暴致抑郁,赔偿可达 8 万元);
特殊保护:法院可优先将房产判归无过错方,同时要求过错方额外支付住房补偿款。
行为界定
虐待:长期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持续性侵害(需举证多次报警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
遗弃:对年老、患病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履行赡养、抚养义务(如遗弃患病配偶、未成年子女)。
财产损失后果
财产分割:过错方可能被 “不分财产”,尤其遗弃行为导致家庭成员重大损害的(如因遗弃致子女重伤);
刑事附带民事:若虐待、遗弃构成犯罪(如虐待罪、遗弃罪),无过错方可在刑事诉讼中追加民事赔偿,过错方需同时承担罚金与赔偿责任。
财产追回:无过错方起诉后,法院可追回被转移、变卖的财产,或责令过错方返还等额价款(如低价变卖房产的,需补足差价);
分割惩罚:若转移财产行为查证属实,过错方可被判决 “不分财产” 或 “仅分 10%-20%”。例如,女方擅自转移 100 万元存款至母亲账户,法院追回存款后,判决女方仅分得 5% 的共同财产;
额外赔偿:因转移行为导致无过错方产生的律师费、财产评估费等,可要求过错方全额承担。
双重惩罚叠加:既因重婚 / 家暴被少分 30%-50% 财产,又因转移财产被追加少分 20%-30%,最终仅分得 10% 以下财产;
赔偿与追回并行:无过错方既能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又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失赔偿;
执行优先保障:法院可优先查封、扣押过错方剩余财产,确保赔偿款与财产分割款足额支付。
过错证据链
重婚 / 同居:结婚证副本、同居地居委会证明、双方共同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
家暴:每次施暴的报警回执(需注明 “家暴” 事由)、法医伤情鉴定、施暴者出具的《悔过书》;
转移财产:以 “离婚” 为时间节点,收集对方离婚前 1-2 年内的财产变动记录(如大额转账、异常交易)。
财产调查技巧
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查询对方名下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网络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近 3 年流水;
核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过户记录、车管所的车辆交易记录,排查 “低价转让” 痕迹;
要求对方出具《财产申报清单》,对比清单与调查结果,找出隐瞒财产的证据。
同时提出三项诉求:
请求判决离婚;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过错方少分 / 不分;
请求判令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起诉时立即申请查封对方房产、冻结银行账户,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
引用类似判例:提交当地法院对 “重大过错 + 财产转移” 案件的判决文书,主张同案同判。
过错证据不足的风险:仅凭 “出轨聊天记录” 无法认定 “与他人同居”,需补充同居事实证据;
财产线索模糊的风险:仅口头主张对方 “转移财产” 但无具体账户 / 房产信息,法院无法调查;
诉讼时机不当的风险:离婚后发现转移财产的,需在发现之日起 3 年内起诉,逾期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