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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咨询/恋爱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律师咨询/恋爱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


  恋爱同居后分手的,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出资额的,一般会视为等额享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要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同居关系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一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纠纷可以受理。而且,司法解释将这种关系的解除叫做“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在解除了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后,此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不能按照夫妻离婚来进行,此时一般是按照共同共有的关系来分割的,通常是在男女之前均等的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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