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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什么情况算无效婚姻?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能儿戏,在面对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无效这个词我们经常听到,不管是合同还是在法律上一些重要的协议都会有无效的情况发生,在我国法律上也是规定了婚姻分为可撤销和无效,那么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北京离婚律师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婚姻无效纠纷解决途径

  1、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我国没有明确规定,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等到认可。

  2、我国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三、什么是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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