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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律师/遗嘱继承和公证怎么办理?

  老人去世后遗嘱继承,每一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当遇到遗嘱继承纠纷时,有时为了能够避免一些问题,需要继承人去做遗嘱继承公证。在做遗嘱公证之前,继承人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相关内容。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

  首先,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去办理,继承公证则是继承人去办理。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本人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人员)、护照(境外人员)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相关凭证包括:房产登记证明、车辆等动产产权登记、存款证明、公司执照/股权登记证明等财产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需要公证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遗嘱公证委托律师需要携带授权手续,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带着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书,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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