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关系开始,夫妻间共同创造的财富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由夫妻二人来分割,因此很多人就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间两个人的事情,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有其他人来插手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是夫妻中有一方去世了,配偶可以继承全部的遗产吗?
根据《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顺序继承分配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属于妻子,另一半属于丈夫,被继承的遗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的财产,然后按照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合法继承人等分的原则来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其他合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时,配偶才可以继承全部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