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5210796290
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法律知识

北京离婚律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声明: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
上一篇: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