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避不了共同债务,因为在离婚时,即使夫妻之间约定债务由一方负责,但约定也只在夫妻内部生效。也就是即使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依旧可以找其中一方偿还债务,但一方偿还债务之后,不属于这方偿还的,可以找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是指在夫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大量举债后,以照顾女方或子女的名义将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然后办理离婚手续逃避债务。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借款一方已经无力偿还,而另一方则已已经离婚为由推脱偿还借款责任。
借款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所以,出借人仍然可以要求原夫妻俩清偿共同债务,还可以以原夫妻俩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夫妻俩连带偿还共同债务。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