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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后也应当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都负有偿还义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夫妻双方具有合意的债务,包括:

  1、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

  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

  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

  5、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

  二、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

  1、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判断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参考的因素有两个:

  第一,举债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文娱活动和各种服务等。如果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举债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例如,举债用于赌博、吸毒、投资、对外担保或者转账给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亲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举债的数额不大。关于数额大小,需要结合举债方的家庭收人、消费水平、生活习惯等综合因素判断。债务金额过大,明显超出债务人家庭收人和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这主要是指为家庭消费或者积累共同财产所负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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