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其行使该权利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视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视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视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视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如果对方阻挠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孩子的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