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弘扬传统美德与践行核心价值观:法院通过判决认可 “干女儿” 李某对五保户老张的扶养行为,体现了法律对孝老敬亲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为社会树立了正面榜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民法典规定,对继承人以外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本案判决清晰界定了此类情况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强化了法律在调整社会生活中的规范作用。
【案情简介】
2023 年 2 月 11 日,五保户老张因病离世,生前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老张的弟弟张某取得其遗产 8 万余元。而原告李某,长期以来被大家公认为老张的 “干女儿”。早在 2014 年左右,李某在街道卖菜时,常看到老张在菜摊旁买馒头,出于同情,便偶尔给老张送汤。此后,李某不仅经常邀请老张到家中吃饭,逢年过节也一同度过,久而久之,老张认李某为 “干女儿”。2022 年,老张病重行动不便,李某每周两三次送饭菜到老张住处,直至其去世。李某认为自己在老张生前及死后均以子女之礼尽孝,理应分得部分遗产,于是将张某诉至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在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支付自己 4 万元。
【法院裁判】
庭前,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向村委会、村医、邻居等多人调查李某的扶养行为,充分还原案件事实。同时,除被告张某外,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并提交放弃申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虽与老张无血缘关系,但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张,在生活饮食上给予极大帮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反观张某,作为老张的兄弟,却无法证明在老张生前有生活照顾、情感联络和日常探望等行为。最终,法院结合两人对老张的扶养情节,判决李某分得老张遗产 4 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专家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作为 “干女儿” 这一非法定继承人身份,是否有权利分得遗产。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李某多年持续的扶养行为满足这一条件。而张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未履行扶养义务。法院的判决既严格遵循了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了实际扶养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公平正义,平衡了各方利益,是对法律条文准确且合理的运用。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该条文是本案判决的核心法律依据,明确了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外,对于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行为的非继承人的权益保护,体现了法律对扶养行为的肯定和对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的维护 。
这个案例体现了法律对善良行为的认可与鼓励,你对文中法院的判决结果怎么看呢?或者对于这类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你还有其他疑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