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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农村老宅被嫂子擅自出售,该如何主张权益?

父亲农村宅基地上老宅的归属问题,因其二哥已去世,嫂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了。销售员解释,此类农村宅基地房屋为小产权,法律上难以追究,建议客户找兄弟姐妹商量或找村委会协调,并建议客户找线下律师事务所,提供书面材料,看律师是否有解决办法。


农村宅基地上的老宅归属问题,牵扯到继承、农村房屋买卖规则等多重法律要点,结合您的情况,可从以下角度梳理:

一、先明确老宅的产权与继承关系

  1. 老宅的所有权性质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其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依法继承。若老宅是父亲的合法财产(如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后,房屋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 继承人范围


    若父亲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如母亲在世)、子女(包括您、二哥等)。二哥去世后,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继承人(如嫂子、二哥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您作为父亲的子女,对老宅享有合法继承权,嫂子仅能处分其通过继承获得的份额,无权擅自处分全部房屋。

二、嫂子擅自卖房的行为是否有效?

嫂子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效力需结合买方身份嫂子的处分权判断:


  1. 若买方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 若嫂子仅处分自己继承的房屋份额,且买方知情并同意按份额购买,交易可能部分有效;

    • 若嫂子处分了全部房屋(包括您和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则属于无权处分。您和其他继承人可主张该交易中 “超出嫂子权限的部分无效”,要求追回属于自己的份额(或对应的折价款)。

  2. 若买方是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农村房屋买卖的受让方需为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成员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此类情况下,嫂子与非本村成员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无效,您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要求买方返还房屋。

三、解决途径:从协商到法律维权

  1. 优先通过村委会协调


    农村房屋纠纷常与村集体利益、宗族关系相关,村委会对宅基地归属、继承情况更了解,可先请村委会出面核实:

    • 老宅的宅基地使用证登记情况(确认原产权人);

    • 嫂子卖房的具体协议(是否有书面合同、价款、买方身份);

    • 召集您、嫂子、其他继承人(如有)协商,明确各自继承份额,约定对买方的处理方式(如返还房屋、补偿买方损失后分割房款等)。

  2. 收集证据,咨询线下律师


    若协调无果,需准备以下材料找律师分析:

    • 父亲的宅基地使用证、老宅建设证明(证明房屋合法性);

    • 父亲、二哥的死亡证明(证明继承开始);

    • 您与父亲、二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村委会证明,证明您的继承人资格);

    • 嫂子卖房的证据(如买卖合同、转账记录、邻居证言等)。
      律师可根据材料判断:是否能主张合同无效、能否追回房屋、或通过诉讼分割房屋折价款。

总结

嫂子擅自卖房并非 “无法追究”,关键看房屋继承份额、买方身份及交易合法性。建议先通过村委会摸清交易细节和各方份额,协商不成再凭证据找线下律师,通过主张无权处分或合同无效维护权益。农村房屋纠纷涉及地方政策差异,线下律师能结合当地司法实践提供更精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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