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争夺抚养权冲突中被妻弟杀害 妻子曝光丈夫生前出轨视频
防卫性质认定的核心抗辩逻辑
辩方律师(岳某某方)的核心策略:
强调被害人张某某的 “先行过错”:出轨、家暴、暴力拦车毁车(踹碎挡风玻璃)、与岳女士厮打,属于 “激化矛盾的重大过错行为”,试图将岳某某的行为定性为 “防卫过当” 或 “激情杀人”,而非直接故意杀人;
质疑 “提前备刀” 的主观意图:主张刀具可能是日常携带(如工作需要),而非 “蓄意杀人” 的准备,且岳某某最初未下车介入,是冲突升级后才参与,主观恶性较低;
援引类似判例:参考 “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暴力犯罪” 量刑规则,主张此类案件可酌情从轻(如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中 “因婚恋纠纷引发的犯罪,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从轻处罚”)。
控方律师(检察院)的控诉逻辑:
否定防卫性质:岳某某 “提前备刀” 属 “蓄意准备凶器”,且在张某某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仍持续捅刺,符合 “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的主观意图,与张某某的行为不构成 “防卫对等性”;
强调犯罪情节恶劣:连续捅刺胸腹部、头颈部等要害部位,事后无救助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谅解书未被采纳的法律分析(律师视角)
谅解主体需适格:岳女士兼具 “被告人姐姐” 和 “被害人妻子” 双重身份,且双方处于离婚阶段,其是否能完全代表被害人张某某的近亲属(如张某某的父母、子女)利益存疑;
谅解需基于完整赔偿:仅达成部分赔偿协议,未获得被害人全部近亲属(尤其是张某某父母)的书面谅解,不符合 “真诚悔罪、弥补损失” 的从轻处罚前提;
犯罪情节的限制:故意杀人罪属于重罪,即便取得谅解,法院也会综合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是否采纳,本案中岳某某的施暴手段恶劣,谅解书的从轻效力被大幅削弱。
出轨视频的证据效力与合规性审查
律师对视频的法律定性:
刑事案中:无法直接影响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刑事责任独立于婚姻过错),仅能作为 “案件起因背景” 参考,辅助法官判断矛盾激化的责任分配,对量刑的影响有限;
离婚案中:可作为张某某 “婚内过错” 的证据,用于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 1087 条、第 1091 条);
侵权风险:若视频拍摄于酒店等私密空间(非自家住所),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传播,涉嫌侵犯张某某和第三者的隐私权、名誉权(《民法典》第 1032 条),可能面临侵权诉讼。
律师的合规建议:拍摄需在合法空间(如夫妻共同居所),且不得公开传播,仅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法院,避免 “以暴制暴” 引发二次法律风险。
视频曝光对案件的实际影响(律师预判)
正面作用:通过舆论传递 “被害人存在过错” 的信息,可能间接影响法官对量刑的自由裁量(如酌情从轻);
负面作用:若构成隐私侵权,岳女士可能被第三者起诉索赔;同时,公开视频的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 “违背公序良俗”,反而削弱其在抚养权、财产分割中的主张力度。
侦查阶段:证据固定与权利保障
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如刀具来源、捅刺时的主观状态、是否有制止行为),告知其沉默权、如实供述的法律后果,避免因情绪激动作出不利供述;
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警记录),核实张某某是否存在主动殴打行为,固定 “被害人过错” 证据;
申请司法鉴定:如对张某某的伤情成因、岳某某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紧迫性进行专业评估,反驳 “故意杀人” 的主观认定。
审查起诉阶段:罪名抗辩与证据质证
查阅卷宗:梳理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凶器、尸检报告、供述笔录),寻找证据瑕疵(如取证程序违法、供述与物证矛盾);
与检察官沟通:提出 “防卫过当” 或 “激情杀人” 的辩护意见,提交被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出轨记录、家暴线索),争取降低指控罪名或建议从轻量刑。
审判阶段:庭审辩护与量刑争取
一审辩护:重点围绕 “防卫性质”“主观恶性”“被害人过错” 展开,反驳 “蓄意杀人” 的认定,提交类似判例支持从轻主张;
二审辩护(当前阶段):针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如未采纳防卫情节、否定谅解书效力),提出上诉理由,申请证人出庭(如岳女士、现场目击者),强化 “激情犯罪” 的抗辩,争取改判或发回重审;
量刑协商: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全部近亲属(尤其是张某某父母)达成完整赔偿协议,获取全面谅解,为从轻量刑奠定基础。
刑事案中的角色定位与权利行使
作为 “被害人近亲属”:协助控方提供案件线索(如张某某的家暴史、冲突起因),但需在律师指导下如实陈述,避免因 “偏袒弟弟” 作出虚假证言,影响自身信誉;
作为 “被告人姐姐”:出具谅解书时,需在律师见证下明确 “仅代表个人意愿”,并积极协调张某某父母的谅解,弥补谅解书的效力缺陷;
权利主张:若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家暴,可在刑事案中附带提起民事赔偿,或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与抚养权纠纷:最大化民事权益
财产分割:以出轨视频、家暴证据为依据,主张张某某存在 “婚内过错”,请求法院判决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 1087 条);
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 1091 条,要求张某某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抚养权争取:强调张某某的出轨、暴力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自身更适合抚养 3 岁女儿,提交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证据,同时申请社工评估,增强抚养权主张的说服力;
证据合规处理:由律师对出轨视频进行合规审查,仅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法院,避免公开传播引发侵权纠纷。
风险规避:应对隐私侵权指控
若第三者起诉岳女士侵犯隐私权,律师需协助抗辩:主张视频内容真实,且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明婚姻过错),未超出必要限度,争取驳回原告诉求或减轻责任;
提前与第三者沟通:在律师介导下达成和解,避免诉讼扩大化影响自身及子女的生活。
刑事案中的权利行使
作为 “被害人近亲属”: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庭审,发表控诉意见,强调岳某某犯罪情节的恶劣性,反对从轻量刑;
质疑谅解书效力: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岳女士的双重身份存在利益冲突,其出具的谅解书不能代表全部近亲属的意愿,要求依法严惩;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张某某父母的赡养费、子女的抚养费)等赔偿,要求岳某某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离婚与遗产纠纷:保障财产权益
遗产分割:协助张某某父母主张继承张某某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张某某的份额),对抗岳女士 “多分财产” 的主张,确保遗产依法分配;
抚养权监督:若岳女士获得女儿抚养权,可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或定期探望,保障孙辈的成长环境,必要时可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如发现岳女士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
婚姻家庭矛盾的理性解决路径
遭遇出轨、家暴时,律师建议:及时固定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出轨视频),通过诉讼离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合法方式维权,切勿让亲属介入冲突,更不能采取暴力手段;
抚养权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调解或判决,提交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避免因争夺抚养权引发极端冲突。
证据使用的合规性原则
出轨视频、录音等证据的收集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证据仅能用于合法诉讼目的,不得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公开传播,否则可能构成侵权,面临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的核心逻辑
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律师辩护的关键在于 “区分主观恶性、强调被害人过错、争取谅解”,但需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证据;
防卫性质的认定需满足 “紧迫性、对等性”,提前备刀、事后持续施暴等行为会直接否定防卫成立的可能。

